熊猫打得过同重量级的老虎吗?
千寻君来回答,我认为打不过。
还是那句话,不要把大熊猫的攻击力想得太高!
大熊猫吃了那么久的竹子,虽然保留了作为食肉动物象征的爪子和尖牙,但攻击力和攻击技巧丧失的差不多了,所谓的食铁兽只是古时大熊猫经常下山舔舐铁锅上的食盐而已,并不是真正的啃铁锅。而且蚩尤的坐骑什么的都只是神话,大熊猫腿这么短,当不了坐骑的。
西晋时期大熊猫被称为驺虞(山海经中的驺虞实为雪豹),当时的人们看见大熊猫以竹为食,性格温和,不会攻击其它动物,便称它为“义兽”或“仁兽”,将大熊猫的形象印在求和议和的旗帜上,称驺虞幡(驺虞旗)。而唐朝时,武则天和唐玄宗都向日本赐过大熊猫。由此可见大熊猫在古代便被当做和平使者。
大熊猫目前体型在8种熊科动物中排倒数第二,野生体重最高110千克,仅高于马来熊。大熊猫是熊科中食素比例最高的熊之一,另一个是南美洲的眼镜熊,但眼镜熊想吃肉时可以捕杀150千克重的山貘,大熊猫没有这种能力,不过以前也出现过大熊猫下山到村民的羊圈中抓羊吃的奇事。
说了这么多,就是想告诉大家,过分的吹嘘甚至歪曲大熊猫的攻击力对大熊猫的形象实际上是一种损害。我们是爱好和平的国家,才会选大熊猫当国宝。
题目问熊猫打得过同重量级的老虎吗?这根本没有疑问,同体型对抗猫科动物几乎是无敌的!猫科动物的身体机能、攻击方式、战斗技巧远胜过其它食肉动物。猫科动物几乎是纯食肉的,是真正的顶级掠食者,老虎的主要食物是野猪,我想野猪的战斗力估计比熊猫还高吧。
2016年3月,四川凉山一只野生大熊猫跑到村里被几只狗追赶,村民及时赶到撵跑了恶狗,大熊猫才得以脱身,安全返回山林。
所以说,大熊猫是温和可爱的动物,是我们国家的名片,对大熊猫的形象应该正确的认识,维护大熊猫和平友好的形象也是我们的责任,为什么非要给它加上一些根本不需要的“人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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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大熊猫有华丽的黑白皮毛,长约1.2-1.9米,包括一条约10-15厘米的尾巴,肩部高60-90厘米。雄性体重可达160公斤。雌性通常比雄性小10-20%,体重70公斤~125公斤。成年大熊猫平均体重为100至115公斤。
和大熊猫体重相当的老虎亚种是苏门答腊虎,体重在90~120公斤。如果两者单挑,我的钱会押在苏门答腊虎身上。苏门答腊虎虽然是最小的老虎,但它是一种凶猛的食肉动物,有捕猎和杀戮的本能,利用自己的力量来捕猎和杀死更大的猎物。熊猫吃竹子,不打猎,因此没有很好的打斗技巧或本能。
老虎体重在100公斤到300公斤之间,熊猫体重在99公斤到112公斤之间,所以老虎有很大的体重优势。在熊猫分布区,比老虎小得多的豹子都能捕猎成年大熊猫,何况老虎。
一眨眼就结束了。
熊猫是一种中等大小的杂食动物(主要是竹子),它的力量只能够阻止愚蠢的人们去扰乱它。
老虎只需要一次冲锋,一次咬到大熊猫脖子后面,老虎晚餐就是熊猫。
谢邀。
这是两种保护级别都很高的两种动物之间的PK。严格来说,在人工的介入下,谁的保护等级更高,谁能站到最后。如果抛开这点不说,要弄清楚大熊猫和老虎的战斗力比较,我们先看一下两种动物的基本数据以及习性。
众所周知,大熊猫是我国的“国宝级”保护动物。许多小伙伴可能对大熊猫为什么能成为“国宝”有些疑问?猎奇君就再唠叨一下原因。
第一点就是大熊猫的数量。正所谓“物以稀为贵”,动物的保护级别也是根据动物的数量来决定的。据统计,我国野生大熊猫的数量在1000只左右,被世界列入红色濒危物种,在原产地的中国也被列入了一级保护动物的行列。
第二点就是大熊猫的价值。这里的价值并不是说它多值钱,而是它存在地球上的时间超过了百万年。从已发现的化石看,大熊猫的祖先是生活在距今约800万年前的始熊猫。因此,大熊猫对于科学研究的价值非常的高。
第三点就是它太萌了。“憨态可掬”是对大熊猫最好的诠释。
以上就是大熊猫能成为“国宝”级动物的主要原因。
大熊猫是熊科动物,虽然它的食物百分之九十九的是竹子,但是它的牙齿和消化道并没有退化,因此它仍然是食肉目动物。
看到这里很多明智的人我很开心,欢迎熊猫吹来秀下限,熊猫连比自己小40倍的黄喉貂都打不过,没有和任何凶猛食肉动物抗衡的实力。熊猫吹意淫熊猫咬合力仅次于北极熊(不是说仅次于鳄鱼的吗)估计在你们眼里熊科动物只有北极熊和熊猫两种动物是吧,而且熊猫和北极熊体型一样,食谱一样,也能捕杀海象是吧,熊猫吹拜托你们在吹之前能不能对动物有个最起码得了解,说的话跟***一样。跟老虎比,你们是有多看不起猛兽们呐,不是无知者无罪,是***无所谓。
看看什么是猛兽,看看狼单杀野牛
杀死大熊猫会不会判***?
不会,比如2014年云南昭通猎杀大熊猫案的两个主犯判了13年和11年。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只针对猎杀大熊猫这一罪行进行量刑,最高是十年以上***,不会判***。
猎杀大熊猫的***从上世纪下半叶到本世纪初一直很猖獗,在保***未完善之前,判得很轻。
1983年,四川卧龙村民冷志中在山里设钢丝套子抓野兽,结果套死了一只戴项圈的野生大熊猫,他吓坏了,赶紧毁尸灭迹,把项圈割下,将熊猫肉切成块之后运回家。这只野生大熊猫被称为憨憨,被动物学家戴上了项圈进行监测,有一天科研人员发现憨憨很久没移动,便去寻找,在现场找到了被割断的项圈和血迹。凶手冷志中很快落网,他对套死大熊猫的行为供认不讳,当时正在卧龙考察的动物学家乔治·夏勒旁听了庭审,将此***记录在《最后的熊猫》一书,在法庭上,法官询问冷志中如何处理熊猫肉,冷志中回答:“我老婆用萝卜炖它,我们吃了一点,味道不好,我们就拿它去喂猪。”当时《野生动物保***》还未实施,所以最后冷志中被判刑2年,缓期2年执行。
在我们现在看来,判得非常轻,因为那个年代动物保护意识非常薄弱,在偏远山村猎杀珍稀动物可谓是家常便饭,连猎杀华南虎的现象都还存在。
在上世纪下半叶,四川偷猎大熊猫的行为非常猖獗,《最后的熊猫·命运的囚徒》描述:大熊猫是一种商品,大盘商以3000美元/张的高价收购熊猫皮,再以1万美元/张的价格卖到海外。上世纪80年代中期日本做过一项调查,记录了157件大熊猫标本和毛皮。
当时的3000美元可是一大笔巨款,足以一夜暴富,因此很多人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