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屋买卖的“阴阳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1、要看双方交易过程中所签署的文件能否证明双方的真实交易价格是100万,如果可以,则双方的交易价格应认定为100万,而非130万;
2、若依法被认定双方的交易价格为100万,则买家可能面临被银行追剩余21万首付款降低贷款额度的风险,或被追究与卖家串通骗使银行多放贷款的刑事责任风险。
首先你的提问存在几个问题。
第一,这种情况估计是没有通过中介机构自己和房东成交,没有第三方作为证人只能按照130万付房款,打官司都要输掉。
第二,二手房贷款评估银行有标准,而非你想合同价写多少就可以让你贷款多少的。
第三,问题是虚构的,买卖房屋,有时涉及过户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因欠债被***无法过户问题。最好做资金监管。
二手房网签合同能查到买卖双方信息吗?
二手房网签合同可以查到买卖双方信息的。
那么我说一下网签合同里面有什么信息:第一,成交价格;第二买卖双方***信息;第三,买卖双方购房资格情况;第四,名下是否有别的房子情况;第五,网签价格;第六,买卖双方户籍、以及居住地址。这些都是基本的信息。
买二手房产时,真实价格和合同价格不一样,是怎么回事?
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中,为少缴税费,往往将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用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做低价格,买卖双方另外又签订一份真实交易价格的合同。真实的交易价与过户用的合同价之间的差价以装修,家具、电器等形式补偿给卖家,并要求买家在支付首付款时或房子过户前付清。上海的二手房交易双方做低合同价,目的是让该二手房符合“普通房”的条件。因为“普通房”与“非普通房”在二手房过户时所要缴纳的税费相差很大。但税务部门的核税人员也不是可以随便忽悠的,税务人员一般对过低的合同价(低于非普通房标准时)通常不予认可,如果申报的合同价不突破“非普通房“这条底线的,税务人员通常不会过多干预。所以,在上海的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要按普通房标准缴纳税费是很困难的。目前上海普通房的标准是,内环线
内低于450元/套,内外环线间低于310万/套,外环线外低于230万/套。
一般二手房买卖就会三个价格,成交价、网签价、评估价!有些城市主管部门是要求三价合一,也就是不给交易双方钻空子;有些城市没有强制要求所以交易双方会利用这些漏洞打擦边球节省费用!
二手房成交价和银行评估价不一样的情况:实际交易按照成交价付款,则银行贷款额度按照成交价申请贷款;如果按照银行评估价交易,则按照银行评估价交易,并申请贷款额度。
多交的首付不可以转回。
银行评估价是确定房子的贷款额度,房子评估价越高则贷款额度越高,同时首付款也越高。
二手房成交对象多为个人对个人,税务部门为了防止双方为了少缴税的目的而签订阴阳合同,对二手房交易设立专门的评估平台,根据房源信息和市场因素确定房子的最低成交价格即二手房评估价。
农村二手楼房买卖合同都要哪些人签名才有效?
农村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财产,法律上是不允许买卖的,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流通。虽然宅基地上的房租属于个人私有财产,但是,房地是不能分离的。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农村的二手房是不能流通到集体外的。
农村二手房是只有居住权,没有买卖权。所以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真要买卖就要夫妻双方还有子女房主签字盖章,还要村委会证明,加上几个在场人签字证明,双方同意没有意见,就可以了,都是没有被律保护。如果***是不得赔偿的,我们这里就是这样的,说的不好,纯属个人关点
买卖合同和房地产过户合同一样吗?
不一样。房屋转让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相比,后者更准确,更受法律保护。转让协议,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